Max GibsonTerre Haute的商人,是Bird在旅館業的合夥人。Bird說,自從他父親過世後,Gibson是他人生中最接近父親形象的人。Larry在他家六個小孩排名第四,總是跟年長的男人相處的很好。但是他很積極確定每個人-不管年紀-對他示好,不是想佔他名氣或財產的便宜。

 

 

除了Dinah,她在紐約出生,是個FBI探員之女,跟他在印第安那州大認識,其他所有Bird的好朋友都來自French Lick。他們是跟他釣魚的男孩,或者跟他在榆樹下採蘑菇,或者跟他打籃球。「車子和女孩-Larry對那些一點興趣都沒有。」Gary Holland說,他在Springs Valley高三的教練。舉例來說,在星期天,Bird會跟Tony Clark或其他幾個傢伙在一起,他們會開車到一個比較大的鎮,那裡有一家肯德基,他們會買個一大桶然後回來打一天籃球。到了晚上,Tony說,他們就會「到處亂逛看誰在附近。」

 



 

實際上,當他在賽季外回到French Lick時,Bird過的也是差不多的生活,只有多一位比較美麗的Dinah。他們睡到自然醒-Bird也是個愛睡覺的傳奇-然後當她去慢跑時,他在學校練習,用他自己捐贈的器材。午餐後他會打一點高爾夫球或網球。或者他們會一起打網球。晚餐後,LarryDinah會亂逛,在附近喝點啤酒。「我們通常九點上床睡覺。」他說。

 

 

當他進入職業籃球後,他還能過這種生活嗎?Bird在這個問題搖搖頭,他的小嘴巴吐出一個令人驚訝的答案。「為什麼不?」他說。在塞爾蒂克的媒體手冊,Bird的自傳那邊寫著「最喜歡的食物是牛排和馬鈴薯……最喜歡的電視節目是牧野風雲(Bonanza)」。

 

 

的確,為什麼不呢?

 

 

他們總是在農村的印第安那打籃球,籃框,沒有籃網,掛在穀倉大門上面。印第安那佬。當美國更區域化,更簡單,那就是印第安那了。3540年前,當你在巨大紅色的「用餐」霓虹燈下走過,進入John HenryFrench Lick的五餐館說,籃球會變成一種大部分是黑人玩的城市運動,你會被當作傻瓜,就好像你說有一天,日本作的手錶會比瑞士作的多一樣。

 

 

但是只因為黑人現在是這項運動的上等階層,不代表印第安那的人們就不愛籃球了。Wayne Embry是克里夫蘭騎士隊的總管,他是個在大西部打籃球長大的黑人,他說:「我對籃球是黑人運動的說法感到奮慨。它是美國的運動,這是全世界應該要了解的。」

 

 

Springs Valley高中印製的節目表也支持這個看法。它提到黑鷹籃球隊的歷史描述有八段。Larry Bird出現在第七段。他沒有比這裡的籃球重要,即便他可能是人類史上最偉大的籃球員。

 

 



French Lick2,265人口)仍然是與城市相隔離的,甚至離郊區都不是。它座落於一個農村三角中間,包括印第安那州的Evansville,南邊是肯塔基州的Louisville,北邊是Bloomington。沒有州際公路通到French Lick。山丘屋頂上的房子以白色隔板構成。

 

 

啊,不過French Lick還有另一段過去。它不只是一個印第安那的典型小鎮。一點都不是。在這裡以前有礦泉水,在French Lick和它的姊妹鎮。West BadenBird現在住在那)長久以來,都是愛賣弄的人渡假的地方。曾經那裡有音樂和跳舞,香檳,賭博和美女。從Al Capone(黑幫老大)到Franklin Delano Roosevelt(總統)都在這裡渡假。

 

 

然而,當1956Larry在珍珠港日出生時,大部分的往日榮光都已經消逝。到了七十年代早期,Pluto公司都已經從裝瓶公司轉變成家庭清潔用品公司。即便French LickSprings旅館還在,很多年輕人,不像Larry,都已經出走了,而那時Orange County(橘郡)是全國最窮的幾個地方之一

 

 

年輕的Larry當然知道他很窮。不,這不會很令人心煩。但是,對,它就是在那。Bird家庭有足夠的煤可以保持溫暖,但是很多晚上老舊的火爐會壞掉,房子都是黑煙,所以當Joe Bird嘗試要修理時,他們都得待在室外,凍僵了。在那時已經是早上了,也是該付賬的時間了。

 

 

債權人對Joe從不寬待。「我總是聽說他是那種,會把自己身上的衣服給你的人。」Larry說:「很多人會因為我是誰而跟我說怎樣的話,但是我知道誰在說事實。」

 

 

他的媽媽Georgia大部分時間是位女服務生。「我記得她一個禮拜大概要上班一百小時,大概賺一百元,然後她會去商店,買一些價值一百二十元的食物。」Larry說:「如果欠銀行的錢到期了,但是我們缺雙鞋,她就會搞來那雙鞋,然後跟銀行那些人討價還價。我不是說她不會付銀行錢,但是孩子永遠第一。」常常情況是如此糟,不管是哪方面,以致於Larry得要搬去跟他的祖母Lizzie Kerns住。他很喜歡她。但是Kerns祖母甚至沒有電話。

 

 

因為如此窮-「它至今仍激勵著我」Bird說-讓他有這個百萬美金的夢,但是他沒想到是籃球帶領他到這個儲藏地。「當我高中時,我從沒擔心過大學。當我大學時,我從來沒想過職業籃球。」他說:「當塞爾蒂克選我時,我根本不關心。」

 

 

事實上,當他下定決心在印大不快樂,而決定要休學時,他一回到French Lick就找到一個維修保養的工作,他還蠻開心的。這段,是著名的(或是被糗的)時間,他在一台垃圾車上工作。事實上這只是Bird一禮拜中一天的任務,但是他很喜歡。「像是狂歡會。」在一袋袋的垃圾中跟老朋友Bezer Carnes翻滾。

 

 

「我喜歡那個工作。」Bird說:「在戶外,你跟朋友在一起。撿起刷子,清乾淨。我感覺我真的作了某些事。你有多少機會騎車在你的小鎮,對自己說,他們為什麼不把這修好?他們為什麼不把這條街清乾淨?現在我有這個機會。我有機會讓我的社區看起來更好。」Bird提到他為French Lick那年的所作所為,比起那一條以他命名的,橫貫小鎮的大道,看起來更令人印象深刻。

 

 

「我一直都很喜歡French Lick,而且我一點也不在乎別人怎麼說它。」他說:「我想也許你在一個小鎮長大,你就比較會抹去一些好事或壞事的感覺。在小鎮上,永遠都會有些瑣碎的猜忌。如果你能了解-我一直都能-你就比較能作出自己的判斷。」

 

 

最難的部分,Bird似乎決心要證明的,是你沒辦法再回家。最難的部分,是告訴那些沒有離開的人,說你也沒有離開。Bird會付掉禮拜四晚上啤酒的17元帳單,直到,Clark說:「到他發現你期待他付賬時。」Bird一年也許會賺兩三百萬,但是當他的小弟Eddie-印第安那州大最好的籃球員-在課堂上拿了D的成績時,Bird把送他的Jeep收回來。「這對Eddie來說,該死的很不方便。」Gibson說:「但是除非他拿掉那個D,不然Larry不會讓步。」如果金錢不能改變Larry BirdLarry Bird也不知道為什麼他的錢會改變任何人。

 

 

所以Larry會去那個休息站,會跟Max Pluris去釣魚,後者替他整理房子,他替祖母房子漆油漆,鎮外的每個人,都對French Lick鎮上的人把他當正常人非常騷動。

 

 

嗯,很大一件事。

 

 

他是正常人。

 


 

在他高一的時候,當同齡大部分的男孩心中的火被燃起時,Bird對籃球的愛開始萌發。他只有6呎,骨瘦如柴的135磅重,還有,讓他很驚訝的,他父親說如果他進入高一校隊,他就會給20元。


 從一個不對兒子亂說話的父親口中,這造成了很大的影響。你父親現在會對你很驕傲嗎?「他很驕傲。」
Bird很強烈地回應:「那時他對他所有孩子的成就都很驕傲。」

 

 

Joe Bird的飲酒讓他很難成為兒子的偶像,但是很多認識Larry的人懷疑,他強烈的自律要回溯到那個和身上惡魔掙扎的男人。「我記得有一次。」Larry說:「我大概1314歲,我父親回家時腳踝一點黑一點藍一點紅-就在這裡。」他舉起手,大概相隔一條腿:「他需要我和我哥替他脫靴子,但是他很痛,然後第二天我們把靴子穿回去,然後他就去工作。」停頓。「這讓我留下很深的印象。」

 

 

從他母親身上,Larry似乎學習到了責任感和決心-這可能是,在最黑暗的時刻,叫做頑固。「喔,我可以是喜怒無常的的,像我媽。」他說:「一件事可以讓我氣兩天。只是一件事可以讓她氣兩個月。」

 

 

這被一種有趣的,幾乎是幼稚的幽默感平衡了,有時候是在惡劣的邊緣,但是每個人會大笑然後說:「哎呀,這就是Larry。」有一次他看到一台Clark想要買的二手車,然後跟他說消音器軸承已經壞了。Clark跑回去找銷售人員,指控他要騙他。「你認為我看不出來消音器軸承不見了嗎?」他大叫。沒有一樣叫做消音器軸承的東西。

 

 

有一次他和Dinah去汽車電影院,Dinah離開車子去買些點心,Larry就把車開到別的地方。Dinah回來,手上滿是可樂和爆米花,但是車子不在那。所以Larry吹吹口哨,她就把頭轉到那個方向,然後某個自以為聰明的人也吹了口哨,所以她又把頭轉到那個方向,然後每個人都開始吹口哨,所以Dinah就站在中間,抱著大包小包。

 

 

喔哎呀,那就是Larry

 

 

在籃球裡,這種惡作劇是在虛張聲勢的勇敢邊緣。Bird1986年明星賽三分球大賽前走進休息室,輕蔑地說其他笨蛋都只能拿第二(他們真的這樣)的故事現在是個傳奇。他曾經說要是球衣上沒有名字的話,他不認識聯盟一半的球員。Bird也為人熟知,他會在緊張的比賽時,漫步到一個罰球線上的可憐鬼面前,對他輕聲說:「我知道你會搞雜這兩球。」

 

 

他也對隊友惡作劇。他一直對其他賽爾蒂克球員開玩笑說,他正在寫一本叫做「球賽贏家」的書,現在大概有一千頁了,但是他希望至少有個人可以出現在其中一頁。

 

 

「他說的話都沒有惡意。」Quinn Buckner說,他和Bird當了三季隊友。「他當然不是嫉妒-你的球季或是財務狀況或是其他。每個認識Larry的人都了解,他多了解別人-所以不用花太多欣賞他的意圖。」

 

 

Bird總是非常誠實。他說話不加修飾,任何誘騙都不能讓他重新考慮他的優先重點。有一次,距離他在波士頓郊區的家一個街區外,有場猶太教的成年禮提供他25,000元請他出席一下,但是他拒絕了。幾年以前,Dinah呼喚他,因為Woolf在電話線上要談一些重要公事。

 

 

「我有三件事,Larry。」Woolf開始說:「哈佛校長Derek Bok想要你在今年秋天新鮮人入學典禮上講話。」

 

 

「不。」

 

「運動畫刊想要你拍封面照。」

 

 

「不。」

 

 

「生活雜誌想要寫一篇關於你的短文配照片,但是你不用擺姿勢。攝影師會……

 

 

「不。」停頓。「Woolf先生,我以為你告訴我這是通重要的電話。」

 

 

他不願妥協的態度使事情更加困難,因為,職業上,他的世界已經完全顛倒了。除了籃球,所有地方他都是個典型的美國英雄:一個又高又白的清教徒,異性戀的盎格魯薩克遜男人。但是在他的職業裡,Bird是一個少數種族(以他在這種職業的水準,絕對很異常)。很多打籃球的年輕白人對於這項翻轉不是很舒服,如果不是完全被嚇跑,但是Bird著迷於這種獨特的感覺。「我喜歡這樣。」他堆滿笑容,積極地滔滔不絕。曾經他很窮,現在他很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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