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ston's Perpetual Motion Machine
Boxing out, bringing the ball upcourt or going to the hoop, Celtic Center Dave Cowens irresistibly overcomes most objects, stationary and movable
Peter Carry
一個「白色中鋒」是種職業籃球術語,特別用來形容一位非常高的球員。他不靈活。他不敏捷。他沒辦法跳過一座燭臺。除此之外,他可能背後比較重,走路很慢,比較會作帽子(blocking hats)而不是蓋火鍋。過去十五年,所有的白人中鋒都被歸類進這裡,即便這個詞已經沒有了種族的言外之意,已經也適用在一些黑人長人身上。仍然與此有關的是,自從1958年以來,沒有人以一位「白色中鋒」贏得冠軍。
Dave Cowens的膚色是白皙的,當他放輕鬆時是蒼白的,在他招牌式的過度活躍一段時間後是中等白的。他的眼睛是淡色的,跟他長而飄逸的頭髮的鮮明紅色比起來,簡直就是一片空白。Cowens是靈活的,他是敏捷的,他可以跳過好幾座燭臺,甚至月亮。他替波士頓塞爾蒂克打中鋒,在這個禮拜會以聯盟第一的戰績進入季後賽。塞爾蒂克被看好會贏得他們四年來的第一座冠軍-過去十七年來的第十二座-很大部分是因為24歲的Dave Cowens是第一位偉大的白人「黑色中鋒」。
Cowens也是第一個非常有錢的年輕球員,他有一輛四輪傳動的旅行車而不是轎車;第一個穿吊帶的全明星中鋒;第一個籃球黃金單身漢,但是既沒有買絲質床單,或是毛皮床罩,也沒有魔幻指壓按摩器。結果,他甚至沒有買一張床。對於Cowens的思考方式來說,如果你有的話,把它藏起來,收起來,儲藏在閣樓裡,或是在英屬宏都拉斯投資一個鯰魚場。
事實上,如果Cowens有選擇餘地的話,沒有人會注意到他在打籃球,他也偏好以匿名的方式進行,穿著沒有號碼的制服,不紀錄得分以外的數據。在這些想法中只有一個重大瑕疵,他打球的方式如此獨特,就算他戴著Taglioni(知名芭蕾舞者)的面具,穿著紫色的芭蕾舞裙,球迷都知道他是Cowens。
其他最好的中鋒創造出一種優雅的印象,部分是因為他們熟練的流暢動作,同時也因為他們慢慢地作動作。相較之下,Cowens是一個無人控制的飛彈,一個脫韁亂跑的貨物。在任何比賽中,他喜歡更多從這端底線到那端底線的衝刺,參加大部分的快攻,防守更多外線射手,飛撲出去搶更多球,結果蹂躪更多對手、隊友、裁判、球僮,第一排觀眾,記分員,運動作家,還有各式各樣的場邊器材,比一些中鋒整個生涯要作的次數還多。
Cowens還沒讓自己被籃球柱刺傷上,或是一頭撞破電視鏡頭,或是因為疲憊而昏倒,對於他的對手來說是一種奇觀。他們常常說他很像他的隊友John Havlicek,NBA最壓抑不住的跑者,也是今年MVP得主的候選人,Cowens值得拿這個獎。Havlicek有6呎5吋,肌肉發達的身體,而Cowens則有6呎8吋半,230磅重的體格。Havlicek稍快一步,也是個比較好的射手,但是說到迎頭痛擊對手時,他少了一點雄偉的氣勢。而以高速和高度的體能懲罰對手,則是Cowens風格的精華。
「我覺得自己比很多我的對手沒有天分。」Cowens說:「而且我知道他們大部分都比我高很多。但是我可以跟聯盟中任何人比賽百碼短跑衝刺。為了要有效率,我必須總是運用我的速度。我必須迫使那些大傢伙脫離他們的常態,藉由讓他們害怕我會跑贏他們,簡單上籃得分,使他們進入我的狀態。現在他們似乎相當意識到我的速度了。他們總是苦苦地追趕我。我開始跑步,因為我不想要被他們羞辱,現在他們要開始跑步,才讓我不會羞辱他們。」
「我的積極侵略也是一樣。這是我打球的唯一方式,因為如果我不拼命去卡位,那些大傢伙就會把我吃乾抹淨。我每一次進攻都積極卡位是絕對必要的,即便是我也許沒有機會搶到籃板。藉由卡住我的對手,我知道我增加了我其他隊友,像是Paul Silas和Don Chaney,拿到球的機會。」
「我真的拼命去搶球的時候,是我知道我們一定要擁有球權。去搶球,那就是我的工作。我不擔心受傷。我在場上是有點頭腦不正常的那個。我不會被撞傷,因為都是我去撞人家。」
塞爾蒂克教練Tom Heinsohn相信,Cowens對職業比賽產生的重大變革,就像波士頓另一個具主宰力的中鋒,Bill Russell在他的時代一樣多。當Russell讓對方射手不敢靠近籃下十呎的領域時,Cowens不到Russell的火鍋水準,把中鋒的打球區域延伸到球場的四個角落。他把速度帶進先發中鋒的位置,這點在以前被認為是最不需要的。Cowens可以溜到外線,因為他有大幅進步的跳投,也可以捲曲進籃下,快速地左手勾射。他可以在快攻時跑中線,也壯到可以跟任何人爭搶籃板。他可以參加全場壓迫防守,但是在接近籃下時,也可以很有效率地防守比他更高的球員。他幫助波士頓打出最能換人的防守,因為他可以一對一防守最快的外線射手。在Cowens的第一個球季,他的對手認為他在波士頓最適合打前鋒。現在大部分的職業球員都認為,在塞爾蒂克的快速進攻風格裡,他是中鋒的完美人選。
「他替波士頓的比賽增添了不同的面向。」芝加哥的Norm Van Lier說:「他有絕佳的防守範圍,而且是在水平面而不是垂直面上。他會在禁區頂端和我碰面,展開那雙長臂,想要不讓他的手指碰到球,把球穿過他傳出去,簡直就是不可能。」
Cowens在速度方面的優勢,抵銷了他欠缺的身高,這點在他面對三位最好的巨人中鋒,密爾瓦基7呎2吋的Kareem Abdul-Jabbar,洛杉磯7呎1吋的Wilt Chamberlain和金州6呎11吋的Nate Thurmond時最為戲劇化。這季波士頓對上那些球隊戰績是9勝3敗,只有Jabbar,他所屬的公鹿隊取得其中兩勝,在彼此交手的比賽能明顯地得更多分,搶更多籃板。「他是我交手過最硬的傢伙。」Thurmond說:「這樣說不代表他是最好的,只是最硬的。他是中鋒的新品種,證明了6呎9吋在某些情況下是夠大隻了。在塞爾蒂克的攻擊中,他接近是Bill Russell的完美替代人選。」
就像高高的Henry Finkel,波士頓的七呎替補中鋒,喜歡提醒Cowens的,是他,而不是Cowens,在球隊贏得1969年總冠軍後代替了Russell。次季波士頓就打出20年來最差的戰績,爛到足以從佛羅里達州立大學選進Cowens。Cowens在大學日子裡,沒有廣泛地為眾人所知,主要是因為NCAA懲罰學校違反禁令的招生行為,使得校隊不能參加季後巡迴賽,那時他是佛州大唯一的白人先發球員,讓他在這隻綽號叫「被降級的同花牌」中,成為一張獨特的牌。然而,他被職業球探認為是王牌。
「有一次我去觀察他時,他把我給嚇死了。」塞爾蒂克總裁Red Auerbach回憶說:「他對Dayton大學打的太好了,好到我一直希望他會犯點錯。場館裡大概還有半打來自其他NBA球隊的球探,我發現如果他們像我一樣看到Cowen的潛力,那我就死定了。」
「我一開始預測他可能會是個前鋒,偶而兼職打中鋒。讓我改變心意的是他的態度。我們從他第一次參加訓練營立刻看出來,如果他想要作某件事,沒有人能告訴這小孩他不能作。為了要確定讓他去打中鋒不是錯誤的決定,我打電話給Russell想要點快速的意見。Russ告訴我們,忘記他的身高,讓他打他想打的位置。『你不會有遺憾的。』他說:『沒人能嚇倒這孩子。』」
的確沒有人。在他第一次以職業身分出賽時,是在菜鳥球季前的一場慈善比賽,他對上Chamberlain打中鋒的球隊,拿下32分22籃板。波士頓的戰績在那年重回五成勝率,Cowens只有開始的三場比賽沒打先發中鋒,那年他並列年度最佳新秀。在1971年到1972年球季,塞爾蒂克輕鬆地拿到大西洋組的冠軍,Cowens差點拿到全明星賽的MVP。他在今年贏得那個獎項,平均每場20.6分16籃板,塞爾蒂克的勝率突破八成。
Cowens拒絕將他的人生調整為職業標準,就像他迅速地調整職業打球風格那樣堅定不移。他介意很多東西,關於金錢-他在前三季總共賺了300,000元,今年春天要為新合約談判,很可能是巨額的加薪-但是不太在意那些NBA跟他同年齡的人所定義的,生活中美好的事物。就好像Cowens把他的人格平均地分給標準普爾和「The Last Whole Earth Catalogue」雜誌。而他如此恰好地融合了他財務上的保守主義,和他的自由心靈,以致於幾乎不可能找出分界。
當其他年輕的球員可能會開著訂作的凱迪拉克敞篷Eldorados跑車,還有毛皮覆蓋的儀表板時,Cowens開著泥巴濺污的,租來的雪佛蘭。他最近訂了自己的車,一台介於五門掀背和適合越野駕駛的卡車之間的車款。從Cowens的觀點,這是樁好生意,因為兩個理由。它價錢比凱迪拉克便宜,還可以帶他到任何他想去的地方:翻山越嶺,在森林裡奔馳。
他的衣服不包括德國將軍穿的那種毛皮長大衣,量身訂做的襯衫,或是義大利手工,價值一百元美金的靴子。確實,Cowens的隊友間推測他全部家當有沒有超過一百元,因為很明顯包含了一條棕色的燈芯絨褲子,一些格子襯衫,一套有Joe Friday以來最窄翻領的西裝,還有最近,一些過時的吊帶,扣子還是鉛黃色的鱷魚皮作的。
「皮帶讓我很困擾。」Cowens說:「當你坐下來吃飯時,你總是要把它放鬆一點。除此之外,吊帶看起來有點狂野,我喜歡這樣。」
穿著吊帶也許是Cowens唯一承認在作的事,即便只是部分產生影響。一般說來,他拒絕虛偽賣弄,就像他嚴重質疑任何人,特別是年輕的運動員,應該成為英雄崇拜的對象。
穿著吊帶也許是Cowens唯一承認在作的事,即便只是部分產生影響。一般說來,他拒絕虛偽賣弄,就像他嚴重質疑任何人,特別是年輕的運動員,應該成為英雄崇拜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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