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ve Cowens
Boston's Perpetual Motion Machine

 
Boxing out, bringing the ball upcourt or going to the hoop, Celtic Center Dave Cowens irresistibly overcomes most objects, stationary and movable
Peter Carry

 
一個「白色中鋒」是種職業籃球術語,特別用來形容一位非常高的球員。他不靈活。他不敏捷。他沒辦法跳過一座燭臺。除此之外,他可能背後比較重,走路很慢,比較會作帽子(blocking hats)而不是蓋火鍋。過去十五年,所有的白人中鋒都被歸類進這裡,即便這個詞已經沒有了種族的言外之意,已經也適用在一些黑人長人身上。仍然與此有關的是,自從1958年以來,沒有人以一位「白色中鋒」贏得冠軍。

 
Dave Cowens的膚色是白皙的,當他放輕鬆時是蒼白的,在他招牌式的過度活躍一段時間後是中等白的。他的眼睛是淡色的,跟他長而飄逸的頭髮的鮮明紅色比起來,簡直就是一片空白。Cowens是靈活的,他是敏捷的,他可以跳過好幾座燭臺,甚至月亮。他替波士頓塞爾蒂克打中鋒,在這個禮拜會以聯盟第一的戰績進入季後賽。塞爾蒂克被看好會贏得他們四年來的第一座冠軍-過去十七年來的第十二座-很大部分是因為24歲的Dave Cowens是第一位偉大的白人「黑色中鋒」。

 
Cowens也是第一個非常有錢的年輕球員,他有一輛四輪傳動的旅行車而不是轎車;第一個穿吊帶的全明星中鋒;第一個籃球黃金單身漢,但是既沒有買絲質床單,或是毛皮床罩,也沒有魔幻指壓按摩器。結果,他甚至沒有買一張床。對於Cowens的思考方式來說,如果你有的話,把它藏起來,收起來,儲藏在閣樓裡,或是在英屬宏都拉斯投資一個鯰魚場。
 

事實上,如果Cowens有選擇餘地的話,沒有人會注意到他在打籃球,他也偏好以匿名的方式進行,穿著沒有號碼的制服,不紀錄得分以外的數據。在這些想法中只有一個重大瑕疵,他打球的方式如此獨特,就算他戴著Taglioni(知名芭蕾舞者)的面具,穿著紫色的芭蕾舞裙,球迷都知道他是Cowens
 

其他最好的中鋒創造出一種優雅的印象,部分是因為他們熟練的流暢動作,同時也因為他們慢慢地作動作。相較之下,Cowens是一個無人控制的飛彈,一個脫韁亂跑的貨物。在任何比賽中,他喜歡更多從這端底線到那端底線的衝刺,參加大部分的快攻,防守更多外線射手,飛撲出去搶更多球,結果蹂躪更多對手、隊友、裁判、球僮,第一排觀眾,記分員,運動作家,還有各式各樣的場邊器材,比一些中鋒整個生涯要作的次數還多。
 



Cowens還沒讓自己被籃球柱刺傷上,或是一頭撞破電視鏡頭,或是因為疲憊而昏倒,對於他的對手來說是一種奇觀。他們常常說他很像他的隊友John HavlicekNBA最壓抑不住的跑者,也是今年MVP得主的候選人,Cowens值得拿這個獎。Havlicek65吋,肌肉發達的身體,而Cowens則有68吋半,230磅重的體格。Havlicek稍快一步,也是個比較好的射手,但是說到迎頭痛擊對手時,他少了一點雄偉的氣勢。而以高速和高度的體能懲罰對手,則是Cowens風格的精華。
 

「我覺得自己比很多我的對手沒有天分。」Cowens說:「而且我知道他們大部分都比我高很多。但是我可以跟聯盟中任何人比賽百碼短跑衝刺。為了要有效率,我必須總是運用我的速度。我必須迫使那些大傢伙脫離他們的常態,藉由讓他們害怕我會跑贏他們,簡單上籃得分,使他們進入我的狀態。現在他們似乎相當意識到我的速度了。他們總是苦苦地追趕我。我開始跑步,因為我不想要被他們羞辱,現在他們要開始跑步,才讓我不會羞辱他們。」
 

「我的積極侵略也是一樣。這是我打球的唯一方式,因為如果我不拼命去卡位,那些大傢伙就會把我吃乾抹淨。我每一次進攻都積極卡位是絕對必要的,即便是我也許沒有機會搶到籃板。藉由卡住我的對手,我知道我增加了我其他隊友,像是Paul SilasDon Chaney,拿到球的機會。」
 

「我真的拼命去搶球的時候,是我知道我們一定要擁有球權。去搶球,那就是我的工作。我不擔心受傷。我在場上是有點頭腦不正常的那個。我不會被撞傷,因為都是我去撞人家。」
 

塞爾蒂克教練Tom Heinsohn相信,Cowens對職業比賽產生的重大變革,就像波士頓另一個具主宰力的中鋒,Bill Russell在他的時代一樣多。當Russell讓對方射手不敢靠近籃下十呎的領域時,Cowens不到Russell的火鍋水準,把中鋒的打球區域延伸到球場的四個角落。他把速度帶進先發中鋒的位置,這點在以前被認為是最不需要的。Cowens可以溜到外線,因為他有大幅進步的跳投,也可以捲曲進籃下,快速地左手勾射。他可以在快攻時跑中線,也壯到可以跟任何人爭搶籃板。他可以參加全場壓迫防守,但是在接近籃下時,也可以很有效率地防守比他更高的球員。他幫助波士頓打出最能換人的防守,因為他可以一對一防守最快的外線射手。在Cowens的第一個球季,他的對手認為他在波士頓最適合打前鋒。現在大部分的職業球員都認為,在塞爾蒂克的快速進攻風格裡,他是中鋒的完美人選。
 

「他替波士頓的比賽增添了不同的面向。」芝加哥的Norm Van Lier說:「他有絕佳的防守範圍,而且是在水平面而不是垂直面上。他會在禁區頂端和我碰面,展開那雙長臂,想要不讓他的手指碰到球,把球穿過他傳出去,簡直就是不可能。」
 

Cowens在速度方面的優勢,抵銷了他欠缺的身高,這點在他面對三位最好的巨人中鋒,密爾瓦基72吋的Kareem Abdul-Jabbar,洛杉磯71吋的Wilt Chamberlain和金州611吋的Nate Thurmond時最為戲劇化。這季波士頓對上那些球隊戰績是93敗,只有Jabbar,他所屬的公鹿隊取得其中兩勝,在彼此交手的比賽能明顯地得更多分,搶更多籃板。「他是我交手過最硬的傢伙。」Thurmond說:「這樣說不代表他是最好的,只是最硬的。他是中鋒的新品種,證明了69吋在某些情況下是夠大隻了。在塞爾蒂克的攻擊中,他接近是Bill Russell的完美替代人選。」
 



就像高高的Henry Finkel,波士頓的七呎替補中鋒,喜歡提醒Cowens的,是他,而不是Cowens,在球隊贏得1969年總冠軍後代替了Russell。次季波士頓就打出20年來最差的戰績,爛到足以從佛羅里達州立大學選進CowensCowens在大學日子裡,沒有廣泛地為眾人所知,主要是因為NCAA懲罰學校違反禁令的招生行為,使得校隊不能參加季後巡迴賽,那時他是佛州大唯一的白人先發球員,讓他在這隻綽號叫「被降級的同花牌」中,成為一張獨特的牌。然而,他被職業球探認為是王牌。
 

「有一次我去觀察他時,他把我給嚇死了。」塞爾蒂克總裁Red Auerbach回憶說:「他對Dayton大學打的太好了,好到我一直希望他會犯點錯。場館裡大概還有半打來自其他NBA球隊的球探,我發現如果他們像我一樣看到Cowen的潛力,那我就死定了。」
 

「我一開始預測他可能會是個前鋒,偶而兼職打中鋒。讓我改變心意的是他的態度。我們從他第一次參加訓練營立刻看出來,如果他想要作某件事,沒有人能告訴這小孩他不能作。為了要確定讓他去打中鋒不是錯誤的決定,我打電話給Russell想要點快速的意見。Russ告訴我們,忘記他的身高,讓他打他想打的位置。『你不會有遺憾的。』他說:『沒人能嚇倒這孩子。』」
 

的確沒有人。在他第一次以職業身分出賽時,是在菜鳥球季前的一場慈善比賽,他對上Chamberlain打中鋒的球隊,拿下3222籃板。波士頓的戰績在那年重回五成勝率,Cowens只有開始的三場比賽沒打先發中鋒,那年他並列年度最佳新秀。在1971年到1972年球季,塞爾蒂克輕鬆地拿到大西洋組的冠軍,Cowens差點拿到全明星賽的MVP。他在今年贏得那個獎項,平均每場20.616籃板,塞爾蒂克的勝率突破八成。
 

Cowens拒絕將他的人生調整為職業標準,就像他迅速地調整職業打球風格那樣堅定不移。他介意很多東西,關於金錢-他在前三季總共賺了300,000元,今年春天要為新合約談判,很可能是巨額的加薪-但是不太在意那些NBA跟他同年齡的人所定義的,生活中美好的事物。就好像Cowens把他的人格平均地分給標準普爾和「The Last Whole Earth Catalogue」雜誌。而他如此恰好地融合了他財務上的保守主義,和他的自由心靈,以致於幾乎不可能找出分界。
 

當其他年輕的球員可能會開著訂作的凱迪拉克敞篷Eldorados跑車,還有毛皮覆蓋的儀表板時,Cowens開著泥巴濺污的,租來的雪佛蘭。他最近訂了自己的車,一台介於五門掀背和適合越野駕駛的卡車之間的車款。從Cowens的觀點,這是樁好生意,因為兩個理由。它價錢比凱迪拉克便宜,還可以帶他到任何他想去的地方:翻山越嶺,在森林裡奔馳。
 

他的衣服不包括德國將軍穿的那種毛皮長大衣,量身訂做的襯衫,或是義大利手工,價值一百元美金的靴子。確實,Cowens的隊友間推測他全部家當有沒有超過一百元,因為很明顯包含了一條棕色的燈芯絨褲子,一些格子襯衫,一套有Joe Friday以來最窄翻領的西裝,還有最近,一些過時的吊帶,扣子還是鉛黃色的鱷魚皮作的。
 

「皮帶讓我很困擾。」Cowens說:「當你坐下來吃飯時,你總是要把它放鬆一點。除此之外,吊帶看起來有點狂野,我喜歡這樣。」


穿著吊帶也許是Cowens唯一承認在作的事,即便只是部分產生影響。一般說來,他拒絕虛偽賣弄,就像他嚴重質疑任何人,特別是年輕的運動員,應該成為英雄崇拜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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