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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ll Russell

 

 

 
The Ring Leader


The greatest team player of all time, Bill Russell was the hub of a Celtics dynasty that ruled its sport as no other team ever has


Frank Deford

 
三十年前,車子裡坐的是一個年老的退休籃球員和一個年輕的運動作家,停在要去洛杉磯機場路上的紅綠燈前。(當然了,老球員沒有比年輕作家老那麼多。)比較老的球員說:「我很抱歉,我想要當你的朋友。」

 
年輕作家說:「但是我認為我們已經是朋友了。」

 
「不,我想要當你的朋友,我們可以對彼此很友善,但是友誼需要很多努力才能成功,而我們正朝向人生不同的道路上前進,所以,不,我們真的不能當朋友。」
 
而那是我有史以來接近可以成為Bill Russell的隊友的機會。
 
在那次對話之後很多年,我常常會想起Russell對我說的話,而我感到很驚訝他對什麼才是友誼想得這麼深。很明顯地,同樣對於「球隊」觀念的哲學冥思,讓他成為有史以來最好的隊友人選。
 
看,你可以站在酒吧裡大喊任何你認為誰是最偉大的運動員,還有哪支球隊是最偉大的運動王朝,你可以大吼出你寶貴的數據,或許你是對的,也或許吧台那頭那個紅臉的傢伙-那個啤酒裡帶著泡沫,還有時髦的電腦排行-是對的,但是沒有人真的知道答案。我們唯一確定知道的有關20世紀裡,美國運動裡最特別的,是Bill Russell和他帶領的波士頓塞爾蒂克獨占鰲頭,是終極的贏家。在Russell的生涯裡,有十四次遭遇最關鍵的比賽,你要不是贏球,要不就是輸球回家。而有Bill Russell的這支球隊十四次都贏了下來。
 
但是William Felton Russell心中的火一直都在燃燒,他就是不能忍受笨蛋-最著名的,是侵犯他隱私向他請求簽名的人。他是如此稀少的運動明星,同時也有社會地位,順從自己的身體發聲。毫不畏懼地,他對所有的事都大聲表達意見,不管巨大或是渺小,只要困擾了他。當他被票選進名人堂時,他甚至不願意出現在那,因為他覺得那是一個種族主義的機構。現在,儘管他的朋友一直死纏濫打,他仍然是ESPN最偉大的50位運動員中,唯一還在世卻不同意向媒體談話的人。這部分是因為有一晚,他聽到ESPN主播稱讚1964年的塞爾蒂克是「Bob Cousy最後的球隊」。但是Cousy那時候已經退休了。
 
Russell說:「他們要上電視,他們應該要知道。」
 



Cousy說:「塞爾蒂克和Russ所完成的成就,不是任何團隊運動可以複製的。永遠不可能。」
 
當然,卓越的成就在這些日子總是被低估。在George Washington過世兩百年紀念時,他已經如此被人遺忘,人們要到處展示他的假牙,嘗試用明星方式的花招喚醒人們對我們國父的興趣。所以我們應該要驚訝昨日高光的一個花式灌籃,比LarryMagic重新發明籃球運動之前幾十年的籃球冠軍還受到重視嗎?
 
Tommy HeinsohnRussell一起打了九年,自己以球員和教練身份贏得十次NBA冠軍,他所作的總結最好:「聽好了,我知道的是這傢伙贏了兩次NCAA冠軍,大學連續贏了五十幾場比賽,1956年奧運冠軍,然後他來到波士頓,在13年了贏得11座冠軍,結果人們以Ted Williams替一個該死的(fxxx)隧道命名」根據那個標準,大概只有山丘上的大教堂才配以Bill Russell為名。
 
但是,當我想試著解釋Russell自身的熱情,還有他對球隊以及勝利的奉獻時,太常發生的情況是我詞窮了。這就像試著描述一種顏色給盲人看。我所能說的,有一種想說又說不出的激動,就是「你」得自己在現場感受。如果你不能,我替你感到遺憾。
 
Russell是對的。自從他在機場放下我之後,我們兩個的確朝著分開的路前進。他在30年前的這一週結束了球員生涯,在196955日,帶著他最後一座冠軍,而我的第一個孩子在57日出生。所以我們兩個都有些新事要去作,在接下來的日子裡,我們只碰面過幾次,相當短暫地。
 
然後幾週前我們在他西雅圖的家相聚,30年來第一次我又爬進他的車裡。那輛凌志車牌上面寫著「塞爾蒂克 6」(KELTIC 6),而在駕駛手上有兩枚NBA冠軍戒指:他的第一枚,在1957年,和他最後一枚,來自12年後。我們一起開車前往舊金山灣區,要到那裡拜訪Bill的父親Charlie,他已經86歲了,住在安養院裡。車程總共花了13個小時。我們沿途在麥當勞停歇,加油,買杯咖啡,到Good 'n' Plenty買一盒麵包,上洗手間,當我們開到加州線上時,我們買了幾張樂透彩卷,因為那週在舊金山有個大樂透要開獎。在奧克蘭我們找到一家Holiday Inn,在傑克倫敦廣場吃魚當晚餐,那裡有一堆年長的黑人老太太坐在隔壁桌。「我在想她們很老了。」Bill說,用他灰白的頭朝她們點了一下。「然後我想起來,我大概跟她們差不多年紀了。」我大笑「嘿,你在笑什麼?」他也大笑起來。所以就像這樣,不管我們開著車要去哪裡,我們的終點都像回顧過去。
 
回到Russell年代。回到塞爾蒂克和舊金山大學,回到Jones BoyCooz。是的,回到Wilt。回到SatchHeinie還有第六人。紅頭,當然了。ElginJerry。但是不只是籃球,不只是六十年代。Russell的家庭經驗形容了那個世紀的模樣。為什麼,當Charlie Russell在路易斯安納長大時,他真的認識一些當過奴隸的男人女人。他告訴我有關「在地上作記號」,以幫助他文盲的父親算數學。我對他的說法感到困惑。「那是來自非常老的鄉間。」Bill替他解釋說。那是來自非洲,好幾世紀之前,經由口語流傳。當我們在談話時,這位老人-穿著瀟灑的紅色運動衫,帶著綠色的帽子-回想一些比較近的時光,他忽然微微一笑,說了一些我無法了解的東西。我靠近一點。「你說什麼,Russell先生?如何什麼?」
 
「沒有,是Hal。」他說:「全部都是因為Hal Dejulio。」在這麼久的時間過後,Charlie還是記得如此清楚。你瞧瞧,如果年輕的William碰巧不在Dejulio出現在奧克蘭高中的那個1951年冬天,沒有一樣事情會發生。全部都不會發生。但是人生有時候就是繫在一連串意外巧合上,有時候,就像這次,我們能夠有機會,然後把它們編織成一條圍巾繞在歷史的頸上。
 



到奧克蘭的長途旅程對Russell來說不是太不尋常的。他喜歡開車到很遠的地方。畢竟,他獨自一人時最為自在,其次是跟親密的朋友,他會忽然爆出一陣如雷的笑聲,大聲到Cousy說害怕連到晚年還能聽到回音。前喬治城教練John Thompson說到Russell第一個想到的字眼是愛玩耍的,這個六號的球員對他的隊友來說,總是聽起來令人好奇地幼稚。嘿,兄弟們,我們好好打一場球吧!
 
雖然他在場上總是眾人矚目的焦點,Russell從來不喜歡獨自成為明星。「我仍然認為他是一個害羞,像媽媽懷裡的小孩。」他的女兒Karen Kenyatta Russell說:「即便是現在,他仍然對於成為聚光燈焦點感到不自在。」也許這是球隊對他來說如此重要的原因,它會擁抱住他。「我跟所有傢伙都相處的很好。」Russell說:「沒有人需要去奉承別人,我們只是一堆男人-還有,喔,我的隊友給我的,是多麼驚奇的禮物啊。」
 
「在這支球隊,他真的是很好的人。」Frank Ramsay說,他在1956年到1964年和Russell一起打球,那是RussellNBA的前八年。「只有在別人靠近時,他才會豎立起那道牆。」
 
Russell最愛的就是說話。「喔,那些哲學大道理。」Satch Sanders回憶說,他在1960年到1969年和Russell一起打球。「如果他開始出聲說到:『你看吧』我們就會轉動雙眼,因為我們知道他又要開始長篇大論了。」但是在生涯後面幾年,Russell不允許自己接受採訪。「如果我要回答那些問題,我會希望那些是我的問題,對的問題。」他說-考量到記者工作的方式,這是非常不可能的特權。好吧,所以沒有採訪。隱私慢慢變成隱遁起來。
 
另一方面,也許聽起來有點邏輯顛倒,Russell相信他可以分享更多卻不幫人家簽名,因為沒有冷淡潦草的簽名,一般平民式的雙向聊天也許會接踵而來。輕輕地:「對不起,我不幫人簽名。」
 
「你不會幫我簽名?」
 
「不,不會是私人間的。我不幫人簽名。但是感謝你問了。」然後,如果他感覺到禮貌的反應,他也許會說:「你想要跟我握握手嗎?」然後也許聊聊天。
 
非常固執己見的,Russell不會屈從而替他的塞爾蒂克隊友簽名。有一次這演變成和Sanders之間難看的爭吵,後者只是想要一點紀念品:每個和他一起打過球的塞爾蒂克球員的簽名。「你,Satch,全部人,都知道我的感受。」Russell厲聲地說。
 
「他×的,我是你的隊友耶,Russ。」
 
然而,這段大吼結束後,Russell仍然不簽名。Thompson曾經在塞爾蒂克當了Russell替補兩年,確定Russell從來不會從這些事情裡得到愉快的感覺。「不,這讓他困擾。」Thompson說:「但是用他自己的方式做事,用自己的條件,對他來說是更重要的。這就是Bill。即便這會傷害他,他都要持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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